荆门市地处湖北省腹地中心,荆山余脉、大洪山南麓的汉水流域,疆域形似三角,属南北气候过渡地带。东经111?51'-113?29',北纬30?28'-31?26',素有“地接江汉,门锁荆楚”之称,东望武汉,南连荆州,西临宜昌,北接襄樊。荆门市是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。夏商之际,楚族南徙,“辟在荆山”,兼收并蓄南北文化,发展成璀璨夺目的楚文化,西周、权国,冉国建都于此;钟祥在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国陪都,是时嘉靖皇帝行养之地。悠久的历史造就了宋玉、孙叔敖、养由基等一批在历史上产生一定影响的人物;留下了众多宝贵的历史文物,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屈家岭文化遗址、纪山寺及纪山古墓群、钟祥明显陵等。1994年出土的“中国第一古尸”系战国女尸,经国家文物局鉴定属稀世国宝。气候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型,年平均气温15.6-16.3℃,年日照时间1997-2100h,年平均降水量804-1067mm,无霜期239-255d,能满足优质稻生长所需的温光条件。主要景点:龙泉公园、博物馆、黄仙洞、元佑宫、大口国家森林公园、鸳鸯溪漂流、漳河风景区、空山洞、京山温泉山庄、明显陵。
荆门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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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